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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强烈要求将旧轮胎列入我国禁止进口目录
发布时间:2010/03/03    作者: 无    来源: 本站 订阅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推进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承担我国处理废橡胶固体废弃物的废旧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领导下,按工信部《抓好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要求,正在制定《再生橡胶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以及筹备启动《废橡胶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能耗评价》标准制定,以确保国内产生的废旧橡胶循环利用,用实际行动做好全行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

获悉,2010年2月22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中橡协字〔2010〕20号《关于坚决要求把旧轮胎列入禁止进口目录的报告》。据了解,最近有客商尝试性要求把境外多条旧轮胎进口国内。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虽然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联合颁布的2007年17号公告明确规定严格禁止进口橡胶废轮胎(橡胶废碎料),但旧轮胎能否进口却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我国2009年《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止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以及《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都没有提到旧轮胎,而海关编码中尚有旧充气轮胎的编码,如40122010,40122090等,所以有人为利益驱动钻空子,认为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提到的旧轮胎就可以进口。作为承担处理国内废橡胶固体废弃物的废旧橡胶综合利用行业,我们完全赞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在报告中的理由,强烈要求将旧轮胎列入我国禁止进口目录。

事实证明,在WTO原则下,一些发达国家关税措施少了,而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以及本国免受冲击措施都大大增加了。各国都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制定相关贸易政策,特别是去年美国针对我国采取的轮胎特保案。对此,我国也不能例外,参照其他国家的做法;国际上不少WTO成员国为了安全、环保及冲击新胎市场等理由,均采取了禁止或限制进口翻新胎或旧充气轮胎的措施,WTO成员国巴基斯坦在其进口贸易政策中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翻新轮胎和旧的充气轮胎。包括尼日利亚、委内瑞拉、阿根廷、阿尔巴尼亚、南非等国家。即使是美国,为保护本国利益,虽然原则上旧轮胎有进有出,但其各州都制定了不同的政策或建立专项基金用来治理旧轮胎带来的危害,美国各州环保署网站上都可见旧轮胎对环境危害的宣传文章。2007年,欧盟与巴西曾就巴西禁止翻新/旧轮胎进口事宜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和上诉机构提出诉求。2007年12月3日WTO上诉机构发布了巴西禁止进口翻新轮胎案的裁决WTO裁定,巴西有权以环境和健康为由限制某些商品的贸易,即上诉机构同意巴西有理由因公共卫生因素采取进口限制措施。我国禁止旧轮胎进口并不违反WTO的相关规定,所以我国完全有理由为行车安全、环境、产业安全、发展低碳经济立法,制止从任何其它国家进口旧轮胎。

2、废轮胎和旧轮胎本来就很难区分;废旧轮胎如何区别,除了凭经验,还有就是需要依靠专门的仪器去识别,通常需要通过激光全息轮胎无损质量检测才能识别,而该检测设备一台价值20多万美元,检查的过程必须对胎体进行严格检测,如果胎体没被破坏,才可以确认是旧胎,反之就是废胎。如果一旦允许进口旧轮胎,旧轮胎的进口量会很大,海关只能抽检,必然会有大量的废轮胎掺杂着进来。这样的结果是,不但带来环境和安全隐患,对国家质检部门的执法工作也是严峻挑战。众所周知,废旧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若是将它埋在土地里,一百年也不会分解腐烂。若是长期露天存放,极易滋生蚊虫、引发传染病,并易造成火灾、且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历史上美国、日本、加拿大和我国都曾因大量堆积的废旧轮胎起火,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进口旧轮胎:有安全隐患,同样和废胎一样污染环境。为减轻环境和安全隐患,我国必须将旧轮胎列为禁止进口目录,从法律、法规方面赋予海关、质检部门权力,让他们理直气壮地将旧轮胎阻止在国门之外。

3、我国的废旧轮胎产生量已经很大;根据我国08年轮胎产量3.5亿条,09年轮胎产量3.9亿条,以及每年报废数量巨大的力车胎、摩托车胎、自行车胎、胶管胶带、胶鞋和橡胶制品等不计,仅每年的废旧轮胎产生量即达2亿条,重量在600万吨以上,需要行业处理,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所以下力气处理好国内的废旧轮胎是根本。轮胎翻新在我国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最近几年我国轮胎翻新量只占新胎的4%,远远低于世界的10%的翻新率。翻新轮胎、变废为宝,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点首先要立足国内,随着国家限制超载力度的加大,用户使用轮胎观念的改变,我国翻新轮胎的胎源将逐渐增加,翻新轮胎也应立足于国内的胎源。

4、进口旧轮胎会严重冲击我国轮胎产业;目前我国轮胎产业连同流通领域等配套产业从业人员达二百多万人,轮胎工业总产值己达到3000亿元以上,在遭受美国轮胎特保案、欧洲REACH法规等限制下,我国轮胎出口已经面临很大的难题,现在又要大量进口旧轮胎,这对我国轮胎产业将造成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害,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5、我国禁止旧汽车进口;旧汽车油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禁止旧汽车进口,有利于保护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国家没有因为旧汽车有使用价值,可废物利用,缓解我国铁矿石资源紧缺等而开口子。汽车轮胎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份,与汽车安全密切相关。因此禁止旧轮胎进口,有利于保护我国轮胎工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同样不能因为旧轮胎还有使用价值,可废物利用,缓解我国橡胶资源紧缺等而开口子。

6、不能忘记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中期,东南沿海一些企业进口了大量的废旧轮胎,给国家造成相当严重的危害。有些旧轮胎从外观上看没有什么大毛病,对内在质量根本做不到逐条检查,就直接装车使用,结果造成多起爆胎车翻人亡的惨剧。还有不少小企业把旧轮胎刻花或翻新一下,以新轮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价格低价销售,使国内新轮胎生产企业受到极大的冲击。为此1996年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暑、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联合发文环控〔1996〕204号“关于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刹住了当时的废旧轮胎进口风。

2009年10月13日在由中方国家发改委和日方JICA举办的“中日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研讨会上,(财)日本产业废弃物处理振兴中心村松治夫部长先生的《日本废旧轮胎处理的现状》演讲,明确了二点,在日本废旧轮胎是城市典型废弃物,其次对废旧轮胎的管理构筑回收和处理的相关机构,推进3R工作,对不当保管采取强制措施。由此可见,旧轮胎、废轮胎即废旧轮胎是关联的一体难以区分。

当前,我国工业大国地位显著提升,我国工业规模、主要产品产量都居世界前列,是真正的工业大国,2009年我国汽车生产超过1379万辆,一举超越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汽车生产国,位居世界第一。 我国是轮胎生产大国,也是轮胎消费大国。2009年全国轮胎产量达3.9亿条,由来已久当年即产生2亿条的废旧轮胎。如何遵循、贯彻废旧轮胎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再制造”的“3R”原则,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率只有70%左右,循环利用的工作任重道远,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重点应依然是放在国内。循环利用的首先是净化自己的环境,这是每一个工业国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出口或引进别国的典型固体废弃物,否则就与我国的环保政策相抵触了。同时,进口旧轮胎将会加速我国废轮胎的产生量,将增加我国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的处理压力,毕竟它的属性是固体废弃物,何况在处理过程中付出的能源消耗、环境风险,代价是昂贵的。

依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领导李静的讲话精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上。警惕世界废旧轮胎向中国转移,增加国内处理量,污染我国环境。作为承担我国处理废橡胶固体废弃物的废旧橡胶综合利用行业,坚决反对旧轮胎进口,强烈要求将旧轮胎列入我国禁止进口目录。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民族利益,中国政府应该加快立法,将旧轮胎列入我国禁止进口目录。同时建议政府启动立法程序,对废旧轮胎等废橡胶固体废弃物征回收费用。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 曹庆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