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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5    作者: 无    来源: 本站 订阅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自2010年7月15日起,我国将取消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涉及橡胶行业的有22种。   财政部税政司方面透露,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等信息可登录财政部网站查询。具体执行时间,将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部分钢材;   2.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银粉;   4.酒精、玉米淀粉;   5.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