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制订·试行)
1.规范宗旨
再生橡胶是橡胶工业重要的原材料,隶属再生资源循环经济范畴。为了进一步提高再生橡胶产品的质量水平,创建我国再生橡胶的产品品牌和名牌产品,满足中国橡胶资源市场的需求,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这一重要国策的实施,特制定本规范。
2.规范指标
2.1 再生橡胶的出厂产品质量,必须全面达到国家标准GB/T13460-2003规定的各项合格品以上技术指标,轮胎再生橡胶和丁基再生橡胶必须达到质量授信标准和进一步达到民族品牌标准规定的各项性能。见下表。
项 目 |
轮胎再生橡胶 |
丁基再生橡胶 | ||||
国家 标准 |
质量授 信规范 |
品牌培 育规范 |
国家 标准 |
质量授 信规范 |
品牌培育规范 | |
加热减量% 最大 |
1.0 |
1.0 |
0.9 |
1.0 |
1.0 |
0.5 |
灰分% 最大 |
10 |
10 |
8 |
8 |
8 |
7 |
丙酮抽出物% 最大 |
25 |
25 |
20 |
15 |
12 |
12 |
密度Mg/m3 最大 |
1.24 |
1.22 |
1.18 |
1.22 |
1.20 |
1.16 |
门尼粘度ML最大 |
85 |
85 |
85 |
75 |
65 |
55 |
拉伸强度Mpa 最小 |
9.0 |
11 |
12.5 |
6.8 |
7.3 |
8.5 |
扯断伸长率% 最小 |
380 |
400 |
430 |
460 |
480 |
480 |
2.2 再生橡胶外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GB/T13460-2003规定。再生橡胶应质地均匀,不得含有杂质、金属碎屑、木片、砂粒及细小纤维等异物。
2.3产品出厂时,其包装材料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确保正常包装外观整洁,标识清楚。10~20kg/件的计量误差允许为±0.2kg,最好为±0.1kg。
2.4 包装上至少应给出以下信息:生产厂名或商标、标准编号、产品名称、产品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2.5 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严禁与酸、碱、油和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质一起贮放运输,贮存环境应低于50℃,距热源1m以上,并离地面、墙壁一定距离。
2.6 尽量满足用户提出的其他特殊质量要求。
3.自律措施
3.1再生橡胶生产企业应诚实守信,不提供与所供产品实物质量不相符的质量信息。再生橡胶生产企业与再生橡胶使用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应建立全方位的产品质量信息收集、整理、披露体系,做到实时监督、及时处理、有效改进。
3.2加强入厂原材料、特别是废橡胶(含废旧轮胎)的管理,做好废橡胶分类、清洗和破碎加工管理,在保持胶粉原料质量稳定的基础上,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3.3 加强工艺管理,稳定再生橡胶反应加工和脱硫工艺;逐步使用安全无污染软化剂、活化剂及脱硫剂。确保再生橡胶产品检验一次合格率在98%以上。
3.4 加强设备管理,减少停运时间,使设备运转率提高到90%以上,以保持产品质量稳定、降低原材料和动力消耗、降低成本。
3.5 加强质量检验管理,定期采用标准校对测试仪器、考核质检人员,使测试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
3.6 加强再生橡胶计量、包装管理,搞好计量器件的维护和校正以及仓库的管理,以保证外观整洁、标识清楚和计量准确。
3.7 加强不合格品处理的操作管理,做到均匀返混,以保证混合后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8 积极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充分利用再生橡胶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和尾气,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逐步降低产品综合能耗,有害废气排放达到并优于所在地区的排放标准。
3.9 按GB/T 19001—2000、GB/T 24001—2004和GB/T 28001—2001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力争2010年底通过认证。
3.10杜绝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生产工艺必须按工业普查要求对废水排放量、COD值、石油类含量进行定期检测,其产排污系数必须符合和低于工业普查手册中参数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省级环评部门连续三年检测合格的数据和报告。
3.11 品牌产品企业应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使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自我完善的能力。鼓励品牌产品企业走出去,实施外向战略,增大品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4.自律管理
4.1管理职能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是再生橡胶品牌产品质量行业自律规范的组织执行和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技术经济委员会废橡胶专家组负责。
4.2 质量授信
按照《再生橡胶产品质量授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两年进行一次重评,有进有退。
4.3质量检测
所有申请再生橡胶品牌产品和通过质量授信的品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