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03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汽车报网
订阅
2013年4月2日,工信部以2013年第86号公告形式,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工信部为落实《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文件,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水平,特意组织制定该暂行办法。
在公告中,工信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于每年3月31日或9月30日前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