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胎翻新及综合利用准入条件
2012年7月31日,国家发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以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之后,2013年4月2日,工信部以2013年第86号公告形式,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工信部为落实《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文件,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水平,特意组织制定的暂行办法。
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曹庆鑫看来,这些政策确有好的效果。他对轮胎世界网表示,设置行业门槛,有效地阻止了扎堆及不规范的扩产情况,也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引导作用。
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2013年1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施行,随车轮胎出现问题由生产者实施召回。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个条例明确了轮胎出现问题的问责方,这是一种比较好的趋势,但也存在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专家曹金生表示,造成轮胎缺陷的原因很多,如何界定是由于车主的使用不当,还是生产过程中的设计问题,以及由谁来界定等,仍是现阶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大家都在翘首以盼细则的出台。
三、2013年中国天然橡胶进口关税下调
自2013年1月1日起,国内对天然橡胶进出口关税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天然橡胶进口关税建议暂定税率:乳胶为10%或720元/吨,两者从低;烟胶片和技术分类天然橡胶为20%或1200元/吨,两者从低。
国内大多数轮胎生产厂家认为,该政策对企业影响较小,因为轮胎企业大多使用复合胶,而复合胶的关税为零,相比之下,进口标胶的价格还是比较高的。
此外,一位业内人士的看法是,此次调整后的征税额与复合胶零关税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因此,企业仍会主要选择进口复合胶。对于原胶的使用,企业大多依靠出口核销和使用国产胶的方式来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