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橡胶网讯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K-REACH),是欧盟REACH法规以外又一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化学品管理法案,实施两年来对包括中国化工企业在内的全球化学品行业已造成较大影响。该法规包括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方面内容。
那么,中国橡胶助剂相关企业应如何有效应对K-REACH市场准入要求呢?本文将结合K-REACH实施两年来的情况加以阐述。
一、我国橡胶助剂工业发展势头强劲
目前,我国橡胶助剂工业发展势头强劲,现已成为橡胶助剂生产和消费大国,出口量达到总产量的30%以上。由于轮胎及橡胶制品增长迅速,全球各国对橡胶助剂的需求量和种类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橡胶助剂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正在源源不断地走向全球。据中国商务部最新对韩出口统计数据(表1),2016年1~9月,韩国自中国进口的化工产品及橡胶的金额达到68.37亿美元,占对韩所有出口商品的10.8%。
根据K-REACH法规规定,所有出口至韩国的新化学物质(不论吨位大小)或出口超过1吨/年的现有化学物质都必须进行年报或注册,含有危害物质的产品还需要履行通报的义务。由于大多橡胶助剂属于“物质”范畴,因此出口至韩国的橡胶助剂类化工产品,无法绕开韩国K-REACH等工业化学品法规的监管。
表1显示,我国对韩国化工及橡胶塑料类产品出口同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这与2015年实施的K-REACH法规多少有些关系。可以预见,随着韩国K-REACH的进一步实施和监管,韩国进口商会将K-REACH合规作为其选择供应商的标准之一,若合规成本依然很高,势必会对韩国的出口产生极大影响。
二、中国橡胶助剂工业在K-REACH法规下的挑战
1. K-REACH年报义务覆盖中国所有对韩出口的橡胶助剂企业
K-REACH要求生产或者进口企业当满足如下条件时,应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必须向韩国官方(受理机关是地方环境机构)递交年度报告,范围包括:韩国境内生产或进口的所有新化学物质;韩国境内生产或进口的现有物质且吨位高于1吨/年。
这一义务要求将会影响几乎所有对韩国出口的企业,在2016年6月30日截止期完成的第一次年报提交中,韩国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共收到约数万个物质年报。因此我国企业应注意以下两点:
(1)应积极与韩国进口商沟通,确定由谁来负责年报申报工作,避免合规风险带来的贸易障碍。由于法规实施两年来,韩国K-REACH主管机构环境部(MOE)多次开展法规培训,韩国境内生产商和进口商已经普遍明确K-REACH的义务要求,且积极配合官方进行合规申报工作。但是由于合规成本的考量,很多进口商将K-REACH义务转嫁给非韩供应商。
(2)在年报提交中我国供应商应注意重要商业信息保密,避免泄露,可委托唯一代表(OR)提交年报,避免该问题。
2. 第一批需注册现有物质的注册截止期临近,合规时间有限
2015年7月1日,韩国MOE公布了第一批510个需要联合注册的现有物质(PEC),注册截止期为2018年6月30日。目前全球主要化工企业开始纷纷加入到SIEF系统中并抢占领头注册人(LR)地位。据不完全统计,第一批510个PEC物质中常用橡胶助剂有16个。具体见表2。
表2 第一批需注册的常用橡胶助剂
助剂类型 |
助剂名称 |
CAS 号 |
KE 号 |
领头注册人LR |
橡胶硫化剂 |
CHMI |
1631-25-0 |
05-0386 |
Chem-tech |
橡胶硫化 促进剂 |
DM(MBTS) |
120-78-5 |
09887 |
韩国三元公司 |
CZ |
95-33-0 |
09219 |
韩国三元公司 |
|
TMTD |
137-26-8 |
33632 |
韩国三元公司 |
|
ETU |
96-45-7 |
20941 |
Achema |
|
ZDMC(PZ) |
137-30-4 |
03058 |
韩国三元公司 |
|
MBT(M) |
149-30-4 |
02723 |
韩国三元公司 |
|
TETD |
97-77-8 |
03026 |
||
BZ |
136-23-2 |
03004 |
韩国三元公司 |
|
ZDMC(PZ) |
03058 |
韩国三元公司 |
||
ZDEC(ZDC、EZ) |
14324-55-1 |
03024 |
韩国三元公司 |
|
HMTA |
100-97-0 |
18615 |
三洋化学 |
|
橡胶防老剂 |
IPPD |
101-72-4 |
24103 |
韩国三元公司 |
6PPD |
793-24-8 |
11272 |
保密未公开 |
|
PAN |
90-30-2 |
28408 |
||
功能性 橡胶助剂 |
间苯二酚给予体黏合剂 |
108-46-3 |
02557 |
SCAS Korea |
以橡胶硫化促进剂ZDMC (CAS 137-30-4)和ZDEC(CAS 14324-55-1)为例,ZDMC/ZDEC是中国橡胶助剂行业产量较大的两类,他们应对K-REACH的策略及其在K-REACH法规注册的最新进展,对于其他助剂种类有着很好的示范作用,因而备受瞩目。
促进剂ZDMC/ZDEC在K-REACH下的注册流程:
(1)首先加入联合注册系统CICO中,经官方确认后成为联合注册成员,也就是类似于欧盟REACH下的SIEF成员。
(2)购买领头注册人的LoA,完成联合注册。积极参与LR的物质同一性确认,LoA购买流程及费用情况,LoA是否包含CSR及安全使用引导等。待LR完成卷宗提交后,尽快购买LoA用于制作联合提交卷宗。同时需注意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
(1)(3)注册完成后,将注册登记证编号更新在SDS及eSDS中,向下游传递。
目前促进剂ZDMC/ZDEC的注册进展为:
(1)(1)促进剂ZDMC/ZDEC的领头注册人是韩国三元公司(Samwon chem)。该公司已经在2016年1月向韩国K-REACH主管部门MOE完成了领头注册人身份确认工作,并计划在2017年8月之前完成正式注册。
(2)(2)领头注册人物质同一性确认工作已完成。只有企业的物质与领头注册人的物质保持一致,才能参与领头注册人的联合注册。
(3)(3)截止到11月底,领头注册人共收到5~8个SIEF成员的反馈。目前LR已经完成数据缺口分析,正在安排向欧盟数据持有人进行数据购买。按照100~1000吨/年注册吨位所需测试数据计算,对应的总测试费用预计在55万美元。目前LR希望能够与欧盟数据持有人达成一致,按照测试费用的30%进行数据购买,这样每个参与注册的企业分担数据费用约为1.9万~3.1万美元。这个数据与最终参与注册的企业数目直接相关,即参与注册的企业越多,分担的数据费用越少。
国内促进剂ZDMC/ZDEC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与韩国客户就促进剂ZDMC/ZDEC的K-REACH注册事务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韩国客户对涉韩产品的K-REACH要求;委托专业的K-REACH服务提供商,尽早加入CICO系统,并积极与领头注册人沟通注册进展,以便能按时完成K-REACH注册。
三、结语
中国化工企业为了寻求更多的国际合作机会,增加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已经为欧盟REACH法规买单。根据代理公司的数据,中国95%以上的企业在进行欧盟REACH注册时都是被动接受欧盟的定价,支付高达20万欧元以上的数据引用费。这个现象的产生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中国企业自己几乎不掌握产品数据,不得不依赖于持有数据的国外企业;二是中国企业由于信息滞后,未能在法规实施初期参与到数据分摊规则制定的工作中。韩国K-REACH法规目前处于实施初期,且大部分韩国境内的专业人员法规应对经验较薄弱,仍处于规则制定的阶段,若此时借鉴欧盟REACH法规的经验,中国部分大型企业可以参与进去,无疑对后续中国其他的出口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甚至可以降低我国企业的法规应对成本,让中国的企业更容易走出去。
近年来,韩国已成为中国的主要贸易国家,2015年12月20日中韩自贸协定(FAT)的正式生效进一步推动了中韩化学品贸易的发展。2016年1月1日,该协定再次降税,经过一定的过渡期后,6108个税号项下中国原产货物将在韩国享受零关税,其中包括橡胶助剂类产品。
随着中韩自贸协定释放减税红利,我国对韩出口企业贸易将会迎来一个机遇期。同时K-REACH法规作为一部全新化学品法规,各项法规义务要求复杂,且韩国官方监管趋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都会对出口韩国的化学品及消费产品造成较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因此,对韩出口企业应依据K-REACH法规管理对象及要求,排查企业产品生产出口情况,确定企业法规应对义务,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订相应的应对方案,从而保障对韩化学产品贸易顺利进行。